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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47/96/M號訓令
公報編號:
10/1996
刊登日期:
1996.3.4
版數:
611
授權衛生司司長,以便對有關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附件B之B組商品之進口給予許可——廢止五月二十日第87/91/M號訓令第一條第二款。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第23/2000號行政命令
- 將權限授予衛生局局長,以便批准進口由十二月二十八日第128/GM/98號批示所核准的附表B內組別B所列的貨物。
相關類別
:
衛生局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3/2000號行政命令
廢止
第47/96/M號訓令
三月四日
沒有中文版 - Sem versão chin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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