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簽署《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時代全方位合作意向書》。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MATADOURO DE MACAU, S.A.R.L.訂立「經營澳門屠宰場的批給公證合同修改合同」的公證書。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作為行政長官的授權代表,按照並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柬埔寨王國政府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協定》的規定而作出若干行為。
- 核准《高端人才計劃》及高端人才認定標準。
- 核准《大健康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大健康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
- 核准《高新技術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高新技術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
- 核准《現代金融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現代金融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
- 核准《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
第32/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澳門理工大學名譽博士學位及其他名譽榮銜證書式樣。
第33/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澳門理工大學學位證書式樣。
第34/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由澳門旅遊大學授予的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的證書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