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3/2024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21/2024

刊登日期:

2024.5.20

版數:

1051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簽署《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時代全方位合作意向書》。
相關法規 :
  • 第85/84/M號法令 - 訂定澳門公共行政當局組織結構一般基礎--撤銷四月二十八日第10/79/M號法律。
  •  
    相關類別 :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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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3/2024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澳門公共行政組織結構大綱》第三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授權

    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簽署《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時代全方位合作意向書》。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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