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細則。
- 公共泊車服務的營運及使用條件。
- 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程序。
- 訂定危險品子分類和編碼。
- 訂定獲自動豁免第12/2022號法律第八條(一)項(2)分項及(3)分項所規定危險品用戶的預先通知義務的條件。
- 關於某類危險品用戶須遵守的規定。
- 在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二的表A(出口表)及表B(進口表)中分別增加若干貨物。
- 核准重大危險品專門用戶及相應的具職權公共當局的名單。
- 核准第27/2023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所指的專用表格的式樣。
- 訂定移走車輛及存放車輛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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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刊登了第二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因受熱帶氣旋“泰利”的影響,宣佈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及終止即時預防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