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
- 貨幣發行法律制度。
- 修改警察總局人員編制。
- 修改環境保護局人員編制。
- 修改行政公職局人員編制。
- 修改海事及水務局人員編制。
- 修改勞工事務局人員編制。
- 修改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人員編制。
- 修改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人員編制。
- 修改交通事務局人員編制。
- 修改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人員編制。
- 劃定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二階段區域地籍圖。
- 核准《古樹名木保護名錄》。
- 指定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為負責第18/2022號法律規定的必要仲裁程序的仲裁機構。
- 確定第18/2022號法律規定的必要仲裁程序的仲裁員服務費及行政負擔的方式。
- 發行並流通以「遊覓澳門」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 命令公佈《國務院關於同意啟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二階段區域的批覆》。
- 命令公佈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第二階段區域第一區塊至第三區塊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零時起啟用,第四區塊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零時起啟用。
第63/202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核准《保安學員培訓課程總規章》及《保安學員培訓課程大綱》。
第26/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附於第43/201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且經第22/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編號方案所載的國際信令點編碼。
———
附註: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刊登了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
- 人才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