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名為“國泰君安證券(澳門)一人有限公司”的金融機構,其所營事業為提供證券交易、財富管理及因投資金融工具產生的融資服務。
- 關於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第四界別中屬市政機構成員代表的替補委員名單。
第9/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教育基金資助規章》。
- 根據第16/2001號法律(以及相關之行政長官批示及批給合同),獲批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內經營幸運博彩活動的公司並非《刑法典》第336條第2款c項中所指之“以專營制度經營業務之公司”,該等公司的工作人員不等同於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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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刊登了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