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第5/2005號行政法規《海事及水務局福利會》。
- 修改第3/2007號行政法規《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
- 二零二二/二零二三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
- 二零二二/二零二三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
- 修改第21/2019號行政法規《輕型出租汽車的要件、檢驗及使用期限》。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代表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合作協議》。
- 延長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的存續期。
- 關於核准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本身編制人員,以及海關關員編制人員提供有報酬服務的收費表。
- 命令公佈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颱風委員會關於颱風委員會秘書處行政、財務及相關安排的協定》的正式中文、英文文本及葡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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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刊登了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