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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4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19號法律《關於毛坯鑽石國際貿易的〈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執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公佈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內的《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參與國家或地區清單。

二、廢止第14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三、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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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參與國家或地區清單

(一)南非共和國;

(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三)美利堅合眾國;

(四)安哥拉共和國;

(五)亞美尼亞共和國;

(六)澳大利亞聯邦;

(七)奧地利共和國;

(八)孟加拉人民共和國;

(九)白俄羅斯共和國;

(十)比利時王國;

(十一)博茨瓦納共和國;

(十二)巴西聯邦共和國;

(十三)保加利亞共和國;

(十四)喀麥隆共和國;

(十五)柬埔寨王國;

(十六)加拿大;

(十七)哈薩克斯坦共和國;

(十八)中非共和國;

(十九)捷克共和國;

(二十)中華人民共和國;

(二十一)塞浦路斯共和國;

(二十二)剛果民主共和國;

(二十三)剛果共和國;

(二十四)大韓民國;

(二十五)科特迪瓦共和國;

(二十六)克羅地亞共和國;

(二十七)丹麥王國;

(二十八)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二十九)斯洛伐克共和國;

(三十)斯洛文尼亞共和國;

(三十一)西班牙王國;

(三十二)愛沙尼亞共和國;

(三十三)斯威士蘭王國;

(三十四)芬蘭共和國;

(三十五)法蘭西共和國;

(三十六)加蓬共和國;

(三十七)加納共和國;

(三十八)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三十九)圭亞那合作共和國;

(四十)幾內亞共和國;

(四十一)希臘共和國;

(四十二)匈牙利;

(四十三)印度共和國;

(四十四)印度尼西亞共和國;

(四十五)愛爾蘭;

(四十六)以色列國;

(四十七)意大利共和國;

(四十八)日本國;

(四十九)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

(五十)萊索托王國;

(五十一)拉脫維亞共和國;

(五十二)黎巴嫩共和國;

(五十三)利比里亞共和國;

(五十四)立陶宛共和國;

(五十五)盧森堡大公國;

(五十六)馬來西亞;

(五十七)馬里共和國;

(五十八)馬耳他共和國;

(五十九)毛里裘斯共和國;

(六十)墨西哥合眾國;

(六十一)莫桑比克共和國;

(六十二)納米比亞共和國;

(六十三)挪威王國;

(六十四)新西蘭;

(六十五)荷蘭王國;

(六十六)巴拿馬共和國;

(六十七)波蘭共和國;

(六十八)葡萄牙共和國;

(六十九)卡塔爾國;

(七十)吉爾吉斯共和國;

(七十一)羅馬尼亞;

(七十二)俄羅斯聯邦;

(七十三)塞拉利昂共和國;

(七十四)新加坡共和國;

(七十五)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

(七十六)瑞典;

(七十七)瑞士聯邦;

(七十八)泰王國;

(七十九)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

(八十)多哥共和國;

(八十一)土耳其共和國;

(八十二)烏克蘭;

(八十三)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

(八十四)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八十五)津巴布韋共和國。

葡文版本

第4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經考慮郵電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起,發行並流通以「婦聯托兒所開辦七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二元五角 250,000枚
四元 250,000枚
含面額十四元郵票之小型張 250,000枚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葡文版本

第4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四日第62/95/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a項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第62/95/M號法令第二條第一款a項所指的化學物質(下稱“控制物質”),並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表一至表五內。

二、所有“控制物質”的異構體亦視為包括在上款所指的表內。

三、僅可進口下列控制物質:

(一)表三第一類及表四所指者,但不妨礙第4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規定的適用;* 

(二)表五所指者,但以作檢疫及裝運前用途為限。

* 請查閱:更正

四、廢止十二月四日第78/GM/95號批示

五、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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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表一

類別

物質

消耗臭氧潛能值

100 年全球升溫
潛能值

第一類 氟氯化碳

CFCl3

(CFC–11)

1.0

4,750

CF2Cl2

(CFC–12)

1.0

10,900

C2F3Cl3

(CFC–113)

0.8

6,130

C2F4Cl2

(CFC–114)

1.0

10,000

C2F5Cl

(CFC–115)

0.6

7,370

第二類 哈龍

CF2BrCl

(Halon–1211)

3.0

CF3Br

(Halon–1301)

10.0

C2F4Br2

(Halon–2402)

6.0

表二

類別

物質

消耗臭氧潛能值

第一類 其他全鹵化氟氯化碳

CF3Cl

(CFC–13)

1.0

C2FCl5

(CFC–111)

1.0

C2F2Cl4

(CFC–112)

1.0

C3FCl7

(CFC–211)

1.0

C3F2Cl6

(CFC–212)

1.0

C3F3Cl5

(CFC–213)

1.0

C3F4Cl4

(CFC–214)

1.0

C3F5Cl3

(CFC–215)

1.0

C3F6Cl2

(CFC–216)

1.0

C3F7Cl

(CFC–217)

1.0

第二類 四氯化碳

CCl4

四氯化碳

1.1

第三類 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

C2H3Cl3*

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

0.1

* 本化學式非指1,1,2–三氯乙烷。

表三

類別

物質

消耗臭氧潛能值*

100 年全球升溫潛能值**

第一類 氟氯烴

CHFCl2

(HCFC–21)

0.04

151

CHF2Cl

(HCFC–22)

0.055

1,810

CH2FCl

(HCFC–31)

0.02

C2HFCl4

(HCFC–121)

0.01 – 0.04

C2HF2Cl3

(HCFC–122)

0.02 – 0.08

C2HF3Cl2

(HCFC–123)

0.02 – 0.06

77

CHCl2CF3

(HCFC–123)

0.02

C2HF4Cl

(HCFC–124)

0.02 – 0.04

609

CHFClCF3

(HCFC–124)

0.022

C2H2FCl3

(HCFC–131)

0.007 – 0.05

C2H2F2Cl2

(HCFC–132)

0.008 – 0.05

C2H2F3Cl

(HCFC–133)

0.02 – 0.06

C2H3FCl2

(HCFC–141)

0.005 – 0.07

CH3CFCl2

(HCFC–141b)

0.11

725

C2H3F2Cl

(HCFC–142)

0.008 – 0.07

CH3CF2Cl

(HCFC–142b)

0.065

2,310

C2H4FCl

(HCFC–151)

0.003 – 0.005

C3HFCl6

(HCFC–221)

0.015 – 0.07

C3HF2Cl5

(HCFC–222)

0.01 – 0.09

C3HF3Cl4

(HCFC–223)

0.01 – 0.08

C3HF4Cl3

(HCFC–224)

0.01 – 0.09

C3HF5Cl2

(HCFC–225)

0.02 – 0.07

CF3CF2CHCl2

(HCFC–225ca)

0.025

122

CF2ClCF2CHClF

(HCFC–225cb)

0.033

595

C3HF6Cl

(HCFC–226)

0.02 – 0.10

C3H2FCl5

(HCFC–231)

0.05 – 0.09

C3H2F2Cl4

(HCFC–232)

0.008 – 0.10

C3H2F3Cl3

(HCFC–233)

0.007 – 0.23

C3H2F4Cl2

(HCFC–234)

0.01 – 0.28

C3H2F5Cl

(HCFC–235)

0.03 – 0.52

C3H3FCl4

(HCFC–241)

0.004 – 0.09

C3H3F2Cl3

(HCFC–242)

0.005 – 0.13

C3H3F3Cl2

(HCFC–243)

0.007 – 0.12

C3H3F4Cl

(HCFC–244)

0.009 – 0.14

C3H4FCl3

(HCFC–251)

0.001 – 0.01

C3H4F2Cl2

(HCFC–252)

0.005 – 0.04

C3H4F3Cl

(HCFC–253)

0.003 – 0.03

C3H5FCl2

(HCFC–261)

0.002 – 0.02

C3H5F2Cl

(HCFC–262)

0.002 – 0.02

C3H6FCl

(HCFC–271)

0.001 – 0.03

第二類 氟溴烴

CHFBr2

1.00

CHF2Br

(HBFC–22B1)

0.74

CH2FBr

0.73

C2HFBr4

0.3 – 0.8

C2HF2Br3

0.5 – 1.8

C2HF3Br2

0.4 – 1.6

C2HF4Br

0.7 – 1.2

C2H2FBr3

0.1 – 1.1

C2H2F2Br2

0.2 – 1.5

C2H2F3Br

0.7 – 1.6

C2H3FBr2

0.1 – 1.7

C2H3F2Br

0.2 – 1.1

C2H4FBr

0.07 – 0.1

C3HFBr6

0.3 – 1.5

C3HF2Br5

0.2 – 1.9

C3HF3Br4

0.3 – 1.8

C3HF4Br3

0.5 – 2.2

C3HF5Br2

0.9 – 2.0

C3HF6Br

0.7 – 3.3

C3H2FBr5

0.1 – 1.9

C3H2F2Br4

0.2 – 2.1

C3H2F3Br3

0.2 – 5.6

C3H2F4Br2

0.3 – 7.5

C3H2F5Br

0.9 – 1.4

C3H3FBr4

0.08 – 1.9

C3H3F2Br3

0.1 – 3.1

C3H3F3Br2

0.1 – 2.5

C3H3F4Br

0.3 – 4.4

C3H4FBr3

0.03 – 0.3

C3H4F2Br2

0.1 – 1.0

C3H4F3Br

0.07 – 0.8

C3H5FBr2

0.04 – 0.4

C3H5F2Br

0.07 – 0.8

C3H6FBr

0.02 – 0.7

第三類 溴氯甲烷

CH2BrCl

溴氯甲烷

0.12

* 為《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的效力,消耗臭氧潛能值以變數幅度表示者,應以最大值為準。
** 對於未被指明屬可構成全球升溫潛能值的物質,適用的默認值為零。

表四

類別

物質

100 年全球

升溫潛能值

第一類 氫氟碳化物

CHF2CHF2

HFC–134

1,100

CH2FCF3

HFC–134a

1,430

CH2FCHF2

HFC–143

353

CHF2CH2CF3

HFC–245fa

1,030

CF3CH2CF2CH3

HFC–365mfc

794

CF3CHFCF3

HFC–227ea

3,220

CH2FCF2CF3

HFC–236cb

1,340

CHF2CHFCF3

HFC–236ea

1,370

CF3CH2CF3

HFC–236fa

9,810

CH2FCF2CHF2

HFC–245ca

693

CF3CHFCHFCF2CF3

HFC–43–10mee

1,640

CH2F2

HFC–32

675

CHF2CF3

HFC–125

3,500

CH3CF3

HFC–143a

4,470

CH3F

HFC–41

92

CH2FCH2F

HFC–152

53

CH3CHF2

HFC–152a

124

第二類 氫氟碳化物

CHF3

HFC–23

14,800

表五

類別

物質

消耗臭氧潛能值

第一類 甲基溴

CH3Br

甲基溴

0.7

 

葡文版本

第46/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二月四日第62/95/M號法令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第4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的表三第一類所列的控制物質的每一曆年可進口總量為248.26公斤。

二、自二零三零年一月一日起,禁止進口上款所指的控制物質。

三、第4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的表四所列,且作滅火劑用途的控制物質,其每一曆年可進口總量(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如下:

(一)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總量為11,620.99;

(二)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總量為15,494.65;

(三)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總量均為10,329.77;

(四)二零二九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三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總量均為5,164.88;

(五)二零三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三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總量均為3,443.26;

(六)自二零三六年一月一日起的總量均為2,582.44。

四、第4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的表四所列,且作製冷劑及其他用途的控制物質,其每一曆年可進口總量(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如下:

(一)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總量為112,229.85;

(二)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總量為149,639.80;

(三)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總量均為99,759.86;

(四)二零二九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三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總量均為49,879.93;

(五)二零三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三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總量均為33,253.29;

(六)自二零三六年一月一日起的總量均為24,939.97。

五、十二月四日第62/95/M號法令第六條第二款所指的實體(下稱“監察實體”)具職權審批限額申請、分配及管理限額。

六、所有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登記的自然人或法人商業企業主(下稱“經營人”),可向監察實體遞交進口限額的申請。

七、進口限額由基本額及附加額組成,分別為有關物質的曆年可進口總量的百分之六十及百分之四十。

八、審批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所指控制物質的進口基本額申請時,須考慮經營人在上一曆年進口該物質的實際總量,但不妨礙下款規定。

九、審批第三款及第四款所指控制物質在二零二二年的進口基本額申請時,須考慮經營人於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一年期間進口該物質的實際總量的平均值。

十、附加額是以平均分配方式給予遞交申請的經營人。

十一、經營人應在以下期限內以專用表格向監察實體提出申請:

(一)基本額,相關曆年的上一曆年內;

(二)附加額,相關曆年三月三十一日前。

十二、經營人應於以下期間,且以專用表格向監察實體提出第三款及第四款所指控制物質在二零二二年度進口量的申請:

(一)基本額,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

(二)附加額,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前。

十三、不可將已獲分配的限額轉移至下一曆年,亦不可以任何方式將之轉讓他人。

十四、廢止第42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十五、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但第十二款自本批示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

葡文版本

第4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21號法律《公共街市管理制度》第二條(一)項及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除第20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指的公共街市外,臨時提督街市亦為第6/2021號法律第二條(一)項所指的公共街市。

二、臨時提督街市攤位的每月租金金額相當於攤位面積乘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金額。

三、上款所指每月每平方米租金金額為澳門元一百八十元。

四、如計算所得的每月租金金額非為澳門元一元的倍數,須將小數化成整數進位至澳門元一元。

五、於二零二二年度,豁免臨時提督街市攤位承租人繳付本批示所定的租金。

六、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行政長官 賀一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