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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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2022號行政命令:
第2/2022號行政命令:
- 許可中國太平人壽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藉發行股票增加其公司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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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刊登了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21/2021號法律: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84/2021號行政命令:
第85/2021號行政命令:
第86/2021號行政命令:
第87/2021號行政命令:
第88/2021號行政命令:
第89/2021號行政命令:
- 授予保安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南光實業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港珠澳大橋澳門邊檢大樓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
第20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天然氣批發供應公共服務》的天然氣的售氣價格、共同分擔費、擔保金及費用。
第20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藥物監督管理局執行監察職務的工作人員的專有工作證式樣。
第20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0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0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訂定《居住於內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醫療保險津貼計劃》的年度醫療保險津貼金額上限。
第205/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0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0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於二零二二年度,豁免公共街市攤位承租人繳付租金,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及其他街頭經營者繳付若干費用,以及不徵收檢疫費。
第208/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酒店業場所、餐廳、簡便餐飲場所、美食廣場食品攤檔、酒吧及舞廳的准照及臨時經營許可的式樣、酒店業場所識別牌的式樣、及訂定酒店業場所、餐廳、簡便餐飲場所、美食廣場食品攤檔、酒吧及舞廳的檢查費用。
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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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2022號行政命令:
刊登日期: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