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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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1/2021號行政法規:
第32/2021號行政法規:
第33/2021號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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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刊登了第三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7/2021號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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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3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零時起,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二十一天未曾到過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或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且屬家庭團聚或其他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密切聯繫的例外情況,經衛生當局作出事先批准,方可入境。
第13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刊登日期: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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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8/2021號行政命令:
刊登日期: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