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公共街市管理制度。
- 修改第7/2006號法律《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
- 酒店業場所業務法。
- 修改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
- 修改第180/2019號行政命令第四款。
- 修改第181/2019號行政命令第四款。
- 修改第182/2019號行政命令第四款。
- 修改第183/2019號行政命令第四款。
- 修改第184/2019號行政命令第五款。
- 核准轉入開考的施行細則及報名表。
- 訂定報考綜合能力評估開考,以及普通及特別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須支付的報考費。
- 修改第2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所載的《綜合能力評估開考的施行細則》第三款及第七款。
第4/2021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三)項及第四款(三)項規定的表格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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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刊登了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重新公佈《印花稅規章》及其附件《印花稅繳稅總表》的全文。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