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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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9/2021號行政法規:
第20/2021號行政法規:
第17/2021號行政命令:
-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CSI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氹仔客運碼頭商用空間管理及經營批給公證合同的附加合同”。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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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刊登了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8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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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8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重新公佈《印花稅規章》及其附件《印花稅繳稅總表》的全文。
刊登日期: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