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
|
|
|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
附註: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刊登了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二一年六月七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8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上午十時起,如經廣東省入境,須同時具備若干條件方可入境。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第二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6/2021號行政命令:
- 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德高(澳門)有限公司訂立有關提供城市設備的供應、安裝、保養及管理服務批給合同修訂及續期的公證書。
|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8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刊登日期: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