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31/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0/2020

刊登日期:

2020.5.18

版數:

4264

  • 廢止第97/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廢止 :
  • 第97/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訂定海事及水務局負責監管和控制航海活動以及海上搜索和拯救的工作人員的特別辦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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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海事及水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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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1/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84/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經聽取行政公職局及公務人員團體的意見後,作出本批示。

    一、廢止第97/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一日。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羅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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