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所指的許可安裝錄像監視系統的職權授予保安司司長。
- 第8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及第三款所指的二百七十日期間延長至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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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刊登了第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自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零時零分起,解除第2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所採取的特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