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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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2020號行政法規:
第4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豁免小販、收賣舊物者、手藝人、其他街頭經營者及街市攤檔承租人繳付二零二零年全年度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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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刊登了第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9/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4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疾病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零時零分起採取的特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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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5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刊登日期: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