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39/2019號行政長官公告: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刊登了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終審法院:
2019年10月16日統一司法見解的合議庭裁判:
2019年10月30日統一司法見解的合議庭裁判:
第17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