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移交逃犯協定》。
- 修改第35/2007號行政命令的第一條。
- 核准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的表格式樣。
-
第53/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旅遊學院開辦授予文憑及學士學位的課程的學費。
———
附註:印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運輸工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