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15/2017號法律:
第87/2017號行政命令:
第27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印務局:
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第14/2017號法律:
第27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8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8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