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87/2017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5/2017
刊登日期:
2017.8.28
版數:
1161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訂定農曆九月初九為長者日。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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