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確定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七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
- 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
- 因刊登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26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葡文版的目錄有誤,現重新公佈如下:
- Despacho do Chefe do Executivo n.º 263/2017: Aprovada a regulamentação do concurso de avaliação de competências integradas.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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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