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核准互聯網服務牌照新式樣。
- 修改《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規章》第六條。
-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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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1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專有會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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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制訂《關於公開“公務人員出外公幹成效”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