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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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40/2017號行政命令:
第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規章》第六條。
第1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 豁免漁船支付船舶裝卸貨物服務年度准照的發出及續期手續費。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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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如下: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9/2017號行政命令: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第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