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華僑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習計劃適用於2015/2016學年起入讀的學生,而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6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課程。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一、 |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 華僑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 |
|
二、 | 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 |
三、 | 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 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
|
四、 |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 企業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
|
五、 | 課程學習計劃: | ||
科目 | 種類 | 學時 | 學分 |
第一學年 | |||
英語 | 必修 | 54 | 3 |
中國文化概論 | " | 48 | 2 |
中級微觀經濟學 | " | 54 | 3 |
管理學 | " | 54 | 3 |
營銷管理 | " | 48 | 2 |
會計學 | " | 54 | 2 |
財務管理 | " | 48 | 2 |
第二學年 | |||
戰略管理 | 必修 | 48 | 2 |
組織行為學 | " | 48 | 2 |
高級管理會計 | " | 48 | 2 |
人力資源管理 | " | 48 | 2 |
物流管理 | " | 48 | 2 |
畢業論文 | 必修 | ─ | 10 |
註:
1)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2)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五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一)項和第二款、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第3/2012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第四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載於本批示且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取代經第62/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二。
二、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學歷 | 具學士學位或等同學歷 | 具高等專科學位或等同學歷 | 不具高等學歷 | |||
師範培訓 | 具師範培訓 | 不具師範培訓 | 具師範培訓 | 不具師範培訓 | 具師範培訓 | 不具師範培訓 |
代號 | XLF | XLS | XBF | XBS | XNF | XNS |
金額 | $5,750 | $4,600 | $4,870 | $4,430 | $3,920 | $2,710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一)項和第二款、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六月三十日第65/84/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載於本批示且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取代經第6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二、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師範培訓 | 具所任教教育程度的師範培訓 | 未具所任教教育程度的師範培訓 |
學歷 | ||
學士學位或等同學歷 | $5,750.00 | $4,600.00 |
高等專科學位或等同學歷 | $4,870.00 | $4,430.00 |
不具備高等學歷 | $3,920.00 | $2,7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