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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82/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華僑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習計劃適用於2015/2016學年起入讀的學生,而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160/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課程。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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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僑大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泉州市
二、 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 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
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 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企業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
碩士學位
五、 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第一學年
英語 必修 54 3
中國文化概論 " 48 2
中級微觀經濟學 " 54 3
管理學 " 54 3
營銷管理 " 48 2
會計學 " 54 2
財務管理 " 48 2
 
第二學年
戰略管理 必修 48 2
組織行為學 " 48 2
高級管理會計 " 48 2
人力資源管理 " 48 2
物流管理 " 48 2
 
畢業論文 必修 10

註:

1)本課程授課形式為面授。

2)本課程以兼讀制形式運作。

六、開課日期:二零一五年九月

七、完成本課程而取得的文憑,不排除必須根據關於學歷審查的現行法例進行確認。

葡文版本

第83/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一)項和第二款、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第3/2012號法律《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第四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載於本批示且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取代經第62/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二。

二、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附件

(第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所指者)

不同學歷及是否具備相應師範培訓情況下第六級教學人員的每月津貼金額

學歷 具學士學位或等同學歷 具高等專科學位或等同學歷 不具高等學歷
師範培訓 具師範培訓 不具師範培訓 具師範培訓 不具師範培訓 具師範培訓 不具師範培訓
代號 XLF XLS XBF XBS XNF XNS
金額 $5,750 $4,600 $4,870 $4,430 $3,920 $2,710

 

葡文版本

第84/201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一款(一)項和第二款、第112/201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以及六月三十日第65/84/M號法令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載於本批示且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取代經第63/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二、本批示自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譚俊榮

附件

(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三款所指者)

直接津貼每月金額

師範培訓 具所任教教育程度的師範培訓 未具所任教教育程度的師範培訓
學歷
學士學位或等同學歷 $5,750.00 $4,600.00
高等專科學位或等同學歷 $4,870.00 $4,430.00
不具備高等學歷 $3,920.00 $2,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