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第24/2012號行政命令第一條。
- 核准治安警察局福利會的標誌。
- 調整蓮花獎獎金金額。
- 摩爾多瓦共和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 許可訂立提供“石排灣公共房屋CN6b地段交通及民生設施建造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 修改第37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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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聖若瑟大學開設高級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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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服務業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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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調整由第18/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的《弱勢家庭特別援助規章》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所載的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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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第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將行政長官在“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