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第21/2007號行政法規《農曆年紀念幣》。
- 將一名終審法院法官的聘用合同續期。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歐洲聯盟關於民用航空若干事項的協定》。
- 訂定計算存款保障基金參加機構的年度供款的百分比。
-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輕軌系統票務策略深化研究”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西灣湖消防局行動站擴建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新雅馬路與慕拉士大馬路連接通道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執行“筷子基E及F地段公共房屋建造工程”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河底隧道——主體結構監測”服務的合同。
- 核准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一三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訂定執行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所需的程序。
立法會:
全體會議第10/2013號議決,通過二零一四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本身預算。
第246/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並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在熱帶氣旋及暴雨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