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52/2013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6/2013

刊登日期:

2013.9.2

版數:

1927

  • 維持給予“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Chartis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險業務所作的許可,並將該公司的英文名稱更改為“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
相關法規 :
  • 第27/97/M號法令 - 設立在澳門地區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新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 第1/2010號行政命令 - 許可“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從事保險業務的分公司。
  •  
    相關類別 :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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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2/201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許可

    維持第1/2010號行政命令給予“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Chartis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險業務所作的許可,該公司英文名稱現改為“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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