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星期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施行細則。
- 二零一二/二零一三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馬爾他政府簽署稅收信息交換協定。
- 重新訂定《所得補充稅章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A組納稅人應具備的簿冊及文件。
- 核准第13/2012號法律《司法援助的一般制度》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指的服務費表。
- 核准第4/2013號行政法規《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施行細則》須徵收臨時准照的費用的收費表。
- 核准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及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的式樣。
第56/201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存款保障基金專有會計格式。
第79/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餐飲管理學士學位課程。
副刊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刊登日期: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