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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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4/2013號行政法規:
第5/2013號行政法規:
第14/2013號行政命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馬爾他政府簽署稅收信息交換協定。
第5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 重新訂定《所得補充稅章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A組納稅人應具備的簿冊及文件。
第5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61/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房地產經紀臨時准照及房地產中介人臨時准照的式樣。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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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5/2013號行政命令:
刊登日期: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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