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的航班協定。
- 修改十一月十一日第282/96/M號訓令第三條、第十條及第十四條。
- 修改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給付的金額。
- 發行並流通以“澳門基本法頒佈二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訂定南光天然氣有限公司按客戶類別分別向用戶、公共及公益用戶、燃氣設施營運商及燃料加注站營運商銷售天然氣的價格。
- 許可存款保障基金採用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
- 許可訂立為民政總署購置“人事管理系統”的合同。
- 核准確認法人屬於文化界別的評審準則。
- 核准確認法人屬於工商、金融界,勞工界及專業界界別法人的評審準則。
- 核准確認法人屬於社會服務界別的評審準則。
- 塞爾維亞共和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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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經第52/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聖若瑟大學教學專業資格學位後文憑課程的名稱為學位後教育文憑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