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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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4/2010號行政法規:
第15/2010號行政法規:
第16/2010號行政法規:
第20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公佈“拒絕許可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九條所指人員於終止職務後從事私人業務的原則及標準”,以及申請許可時使用的印件的格式。
第20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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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60/2010號行政命令:
第61/2010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