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保安部門及保安部隊若干人員組別的薪俸點。
- 核准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預防措施。
- 核准電信管理局的標誌。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法蘭西共和國政府的航班協定。
- 許可訂立“財政局大樓及兩所接待中心的保安”服務的執行合同。
- 規定澳門金融管理局在第89/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定的期限結束後,繼續透過代理發行機構接受更換回收的澳門幣十元紙幣。
- 設立可持續發展策略研究中心。
- 核准消防局福利會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工商業發展基金二零零六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許可訂立“22台數碼影印機予治安警察局使用之租用服務”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房屋局轄下之社會房屋羅必信夫人大廈、嘉翠麗大廈A/B/C座、筷子基平民大廈、台山平民新邨A/B/C座及新城市花園第17座管理及清潔服務合同。
- 許可訂立房屋局轄下之社會房屋濠江花園第3/4/5座、望廈平民新邨、氹仔平民新邨9/10/11座、祐漢順利樓及北區臨時房屋中心提供管理及清潔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