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4/2006號法律

公報編號:

20/2006

刊登日期:

2006.5.15

版數:

647-650

  • 修改保安部門及保安部隊若干人員組別的薪俸點。
部份被廢止 :
  • 第2/2008號法律 - 重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職程。
  • 第13/2021號法律 - 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
  •  
    相關法規 :
  • 第62/88/M號法令 - 訂定重組監務暨社會重返司獄警特別職程--撤消七月六日第61/85/M號法令第二及第五條條文。
  • 第7/94/M號法律 - 重新調整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及消防隊人員之職程--若干廢止。
  • 第66/94/M號法令 - 核准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若干廢止。
  • 第26/99/M號法令 - 訂定司法警察司人員職程之特別制度——廢止九月二十四日第60/90/M號法令。
  • 第3/2003號法律 - 海關關員職程、職位及報酬制度。
  • 第4/2006號法律 - 修改保安部門及保安部隊若干人員組別的薪俸點。
  • 第7/2006號法律 - 獄警隊伍職程人員通則。
  •  
    相關類別 :
  • 保安部隊職程 - 治安警察局 - 消防局 - 海關 - 司法警察局 - 懲教管理局 - 保安部隊(整體)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4/2006號法律

    修改保安部門及保安部隊若干人員組別的薪俸點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條

    標的

    本法律旨在為治安警察局、消防局、海關、司法警察局及澳門監獄獄警隊伍若干職程的人員重新訂定薪俸點。

    第二條

    薪俸點

    屬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海關基礎職程的人員、澳門監獄獄警隊伍的人員,以及司法警察局助理刑事偵查員,在職時有權分別按本法律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及附表四所載的薪俸點收取薪俸。

    第三條*

    * 已廢止 - 請查閱:第13/2021號法律

    第四條*

    * 已廢止 - 請查閱:第2/2008號法律第13/2021號法律

    第五條*

    * 已廢止 - 請查閱:第13/2021號法律

    第六條*

    * 已廢止 - 請查閱:第2/2008號法律

    第七條

    產生效力

    本法律自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零六年五月九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附表一附表四*

    * 已廢止 - 請查閱:第2/2008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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