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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更正

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59/2005號行政命令中文版及葡文版有一不確之處,現依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予以更正:

原文為:“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應改為:“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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