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核准港務局福利會規章。
- 解除一名學士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初級法院法官及合議庭主席的官職。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職務。
- 許可訂立租用大豐商業大廈“B7”、“C7”、“D7”、“E7”、“F7”、“G7”及“H7”獨立單位的租賃合同。
- 許可訂立購置供澳門國際機場使用的CCTV系統的執行合同。
-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計算售價公式中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許可簽訂向澳門博物館行政大樓、澳門博物館大樓及觀音蓮花苑提供保安服務的執行合同。
- 許可將五月二十三日第14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修改。
-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澳門大學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旅遊學院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文化基金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許可訂立向澳門理工學院的所有設施提供保安看守服務的合同。
- 核准澳門基金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設立“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
- 核准澳門理工學院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廉政公署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將若干權力授予保安司司長,作為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移交被判刑人的安排》。
- 發行並流通以“文學與人物——西廂記”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核准環境委員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核准社會保障基金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第5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廢止三月十五日第60/93/M號訓令、三月二十二日第88/93/M號訓令、三月七日第58/94/M號訓令、九月五日第186/94/M號訓令及十一月二十八日第246/94/M號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