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日。
- 將依據第3/2005號行政法規遞交的臨時居留請求的行政長官執行權限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
- 許可訂立有關提供膳食服務予澳門監獄食堂的執行合同。
- 核准《公共地方總規章》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二)項所指的《違法行為清單 》。
- 許可訂立“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固體階段之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液體階段之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執行合同。
- 修改第26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並修改及增加《民政總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的條文。
- 許可修改九月三日第21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有關“澳門大學A1樓宇工程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分段支付。
- 符合操作特性的無線電通訊設備,豁免三月十二日第18/83/M號法令第六條所述的政府許可。
- 核准消費者委員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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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機電工程維修與管理補充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