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2004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2004

刊登日期:

2004.1.19

版數:

30

  • 維持“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險業務之許可
相關法規 :
  • 第59/89/M號訓令 - 核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及撤消一九八二年發給中國保險公司之准照。
  •  
    相關類別 :
  • 保險業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004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許可

    維持三月三十一日第59/89/M號訓令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保險業務所作之許可,該公司名稱現已改為“China Life Insurance (Overseas)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稱為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於公佈翌日起生效,但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

    二零零四年一月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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