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54/2001號行政命令:
第26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6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1/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2/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3/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7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內的第223/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分別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印發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三份,內容如下:
第一副刊:
第17/2001號法律:
第二副刊:
第32/2001號行政法規:
第三副刊:
第53/2001號行政命令:
第25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6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61/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62/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63/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6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6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6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6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8/2001號法律:
第27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9/2001號法律:
第33/2001號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