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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十月十四日第250/96/M號訓令核准了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之英語研究碩士學位課程的學習計劃。

然而,根據積累的經驗,有必要對上述課程的學習計劃作出某些方面的修改,以便更有效地滿足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此知識領域的需要。

基於此;

在澳門大學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十二月二十日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二月二十八日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英語研究碩士學位課程新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作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上款所指學習計劃適用於在 2000/2001 學年開始入學的學生,其餘學生應根據十月十四日第250/96/M號訓令所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有關課程。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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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英語研究碩士學位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一年級
第一學期
英語語言史
必修 3 3
語體分析 必修 3 3
語言習得研究 必修 3 3
實驗與研究設計 選修 3 3
語言學習的主要傾向 選修 3 3
高級社會語言學 選修 3 3
* 學生須於三門選修課中讀一門,共3學分。  
第二學期
英語-國際語言
必修 3 3
語段分析 必修 3 3
英語結構 必修 3 3
質量研究方法 選修 3 3
語言應用評估 選修 3 3
當代英語修辭分析 選修 3 3
* 學生須於三門選修課中讀一門,共3學分。  
    總學分 24
二年級
碩士論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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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十一月十五日第418/99/M號訓令將“鏡湖護士助產學校”由私立教育機構升格為私立高等教育機構,並定名為“澳門鏡湖護理學院”。該學校自成立以來,在護理專業及衛生技術培訓工作方面一直具公信力。

該學校獲升格為私立高等教育機構後,向取得“鏡湖護士助產學校”所開辦的基礎護理專科課程畢業文憑並現任職有關行業的畢業生,提供一護理高等專科學位補充課程,這是令他們可以獲取高等專科學位的最適當時機。

基於此;

在“鏡湖醫院慈善會”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 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十二月二十日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二月二十八日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批准“澳門鏡湖護理學院”開辦一護理高等專科學位補充課程,以允許曾在前“鏡湖護士助產學校”或在其他被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認可的學校獲取基礎護理專科課程畢業文憑的人士,可以取得高等專科學位。

二、核准上條所指課程的學術-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分別載於本批示的附件I及附件II,並構成本批示組成部份。

三、修畢護理高等專科學位補充課程而成績合格者,可獲頒授高等專科學位。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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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I

護理高等專科學位補充課程學術 - 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 :
高等護理。
入學條件 :
具有三年或四年制護士學校全科護理課程畢業證書之護士。
課程對象 :
現任職護理或相關領域的護理人員。
課程期限 :
最長期限為三十六個月。
授課制度 :
面授形式。
授課語言 :
中文及英文。
完成課程所需之學分總數 :
a) 具有本地護士學校畢業證書之護士,須從附件II所載之必修及選修科目中完成30個學分。
b) 具有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護士學校畢業證書之護士,須由學院課程委員會訂定載於附件II之學分及科目。
評核方法 :
包括筆試、研討會、演示、作業、計劃、實驗及撰寫論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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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II

護理高等專科學位補充課程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時 學分
心理學 必修 42 3
人類學與社會學 必修 42 3
健康評估與護理程序 必修 42 3
健康推動與健康教育 必修 42 3
護理研究1 :解決問題的技巧 必修 42 3
電腦資訊 必修 42 3
護理倫理與法律知識 *選修 42 3
護理管理學 *選修 42 3
精神健康護理 *選修 42 3
老年護理 *選修 42 3
社康護理 *選修 42 3
康復護理 *選修 42 3
善終護理 *選修 42 3

*在本地學校畢業的學生須從這組七個選修科中選修四科;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畢業之學生則須由學院課程委員會決定選修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