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修改四月三日第24/8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一款
- 立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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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一組副刊的第6/2000號法律附件三的中文本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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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SEF/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核准電氣裝置、電子及通訊、汽車機電課程之專業能力證明書式樣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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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SASC/2000號批示,設立「高等教育關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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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SASC/2000號批示,核准高等教育學歷認可證書式樣
附註:二零零零年五月二日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增發一副刊,內容如下: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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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刊登於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第十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中附於第16/2000號行政命令內之《熱帶氣旋情況的指示》及《熱帶氣旋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