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期
第一組
澳門政府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一
澳 門 政 府 公 報
目 錄
澳 門 政 府
- 修改二月二十一日第13/94/M號法令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經濟委員會)
- 設立對設有住院部及手術後復甦室之私人衛生單位發出執照及監察之新制度
- 頒授英勇勳章予澳門主教
- 頒授英勇勳章予澳門市政廳主席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郵電司副司長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一位工程師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郵電司一名首席高級技術員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司一名工程中校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消防隊一位副總監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一名公證員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理工學院體育暨運動學校籌設委員會主席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社會保障基金主席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統計暨普查司司長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教育暨青年司副司長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文化司署副司長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一名市民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大藥房及藥廠商會之主席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鏡湖醫院一名護士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鏡湖醫院一位副院長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一位教授
- 頒授勞績勳章予海島市市政廳一名一等助理技術員
- 頒授勞績勳章予澳門保安部隊一名騎兵一等上士
- 頒授勞績勳章予司法事務司司長
- 頒授勞績勳章予澳門市政廳一位工程師
- 頒授文化功績勳章予文化司署一位建築師
- 頒授文化功績勳章予文化司署一位指揮家
- 頒授文化功績勳章予一位畫家
- 頒授文化功績勳章予澳門聖公會蔡高中學
- 頒授工商業功績勳章予一名市民
- 頒授體育功績勳章予一名教練
- 頒授體育功績勳章予澳門水上活動俱樂部
- 頒授英勇勳章予立法會主席
- 頒授英勇勳章予立法會一位議員
- 頒授英勇勳章予立法會一位議員
- 頒授專業功績勳章予旅遊司一名人員
- 頒授慈善功績勳章予一位牧師
- 頒授慈善功績勳章予一名市民
- 收回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前發行之特別郵票
- 指定治安警察廳為負責協調及彙集《禁止販賣人口及意圖營利使人賣淫公約》所稱各罪之審訊結果之本地區機關
- 指定檢察院為負責執行《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規定之關於相互法律協助之請求之本地區當局
- 指定澳門社會工作司為負責履行《國際性誘拐兒童民事方面的公約》所規定之任務之本地區當局
- 取消“HSBC Lombard Insurance Limited”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之許可
- 許可“華潤美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設立一間分支公司,以經營人壽保險業務——廢止九月十六日第233/96/M號訓令
- 給予宇宙衛星通訊服務有限公司准照,以便建立及操作一衛星電視廣播系統
- 給予宇宙衛星通訊服務有限公司准照,以便建立及操作一衛星管理系統
- 發行並流通以「文物保護——塔石建築物」為主題之特別郵票
- 修改澳門衛生司人員編制
- 任命共和國檢察長,以定期委任制度擔任審計法院法官職務
總督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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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GM/99號批示,核准本批示附件之印件格式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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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四月二十六日第138/99/M號訓令之中文本(若干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