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31/2023號行政法規

公報編號:

33/2023

刊登日期:

2023.8.14

版數:

2181-2182

  • 修改第40/2020號行政法規《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廢止 :
  • 第7/2001號行政法規 - 設立駿菁活動中心,該中心以青年活動中心的形式作為教育暨青年局的從屬機構。
  • 第61/2005號行政命令 - 設立德育中心。
  • 第26/2007號行政命令 - 將“塔石青年中心”易名。
  • 第26/94/M號訓令 - 設立塔石青年中心,其為教育暨青年司之附屬機構。
  • 第236/98/M號訓令 - 設立氹仔教育活動中心。
  •  
    相關法規 :
  • 第40/2020號行政法規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 第29/2022號行政法規 - 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的組織、管理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1/2023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40/2020號行政法規《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的組織及運作》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獨立行政法規。

    第一條

    修改第40/2020號行政法規

    第17/2022號行政法規第40/2023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40/2020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八條修改如下:

    “第二十八條

    公立學校及中心

    一、〔……〕

    二、非高等教育的公立學校校長及副校長的薪俸,以及教育活動中心及青年活動中心主任的附加報酬,由專有法規訂定。”

    第二條

    修改表述

    一、第40/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二條的標題改為“運作中的公立學校”。

    二、第29/2022號行政法規《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的組織、管理及運作》第十條的標題修改為“校長及副校長的任職要件及任期”。

    三、第29/2022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三)項及第十三條的中文文本所表述的“因故不能視事”改為“因故不能執行職務”。

    四、第29/2022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三)項的葡文文本修改如下:

    “3) Substituir o director da escola em caso de vacatura, ausência ou impedimento do mesmo.”

    五、第29/2022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的葡文文本修改如下:

    “Em caso de vacatura, ausência ou impedimento dos subdirectores da escola, estes são substituídos pelas pessoas designadas pelo director da DSEDJ.”

    第三條

    廢止

    廢止:

    (一)第7/2001號行政法規《教育暨青年局屬下的駿菁活動中心》;

    (二)第40/2020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二條第二款;

    (三)第29/2022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三款及第四款;

    (四)二月二十一日第26/94/M號訓令

    (五)十一月十六日第236/98/M號訓令

    (六)第61/2005號行政命令

    (七)第26/2007號行政命令

    第四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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