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85/90/M號法令

公報編號:

53/1990

刊登日期:

1990.12.31

版數:

4892

  • 核准適用於無線電器服務的收費暨罰款總表--若干撤銷。
不生效 :
  • 第20/2019號法律 - 確定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部份被廢止 :
  • 第76/92/M號法令 - 調整無線電服務稅項及罰款總表--撤銷七月二十日第三八/九二/M號法令及十二月三十一日第八五/九○/M號法令之附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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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
  • 第38/92/M號法令 - 關於由十二月卅一日第85/90/M號法令核准之在無線電服務稅項及罰款總表內增加一新的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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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止 :
  • 第73/87/M號法令 - 核准無線電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廢止經十一月三日第四八/八六/M號法令第一百二十四條修改的五月二十五日第一零三/八五/M號訓令。
  • 第96/88/M號法令 - 更改及附加適用於無線電電器服務之稅及罰款表。
  • 第15/90/M號法令 - 關於無線電電器服務費用及罰款總表內增設一項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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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 第18/83/M號法令 - 訂定使用無綫電通訊有關措施--撤銷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二日第一六二○號立法條例。
  • 第60/97/M號法令 - 調整無線電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 廢止十二月十八日第69/95/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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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無線電服務牌照費 - 郵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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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0/2019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85/90/M號法令

    十二月三十一日

    鑑於有需要修訂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73/87/M號法令核准實施於無線電器服務的收費暨罰款總表內的有關稅項及罰款及區分之。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澳門護理總督按照《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一款所賦予的權力,訂立下列條例作為本地區法律:

    第一條——核准附入本法令實施於無線電器服務收費暨罰款總表。

    第二條——撤銷十二月二十八日第73/87/M號法令,十二月五日第96/88/M號法令及四月三十日第15/90/M號法令及三月十二日第18/83/M號法令之第三十八條。

    第三條——本法令文件由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批准

    著頒行

    護理總督 范禮保


    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5/90/M號法令附件*

    * 已廢止 - 請查閱:第76/92/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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