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65/90/M號法令

公報編號:

46/1990

刊登日期:

1990.11.12

版數:

4129

  • 本地區一九九○年(OGT九零)總預算支出表內增設關於土地工務運輸司之章節。
不生效 :
  • 第20/2019號法律 - 確定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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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規 :
  • 第38/90/M號法令 - 關於設立土地工務運輸司--撤銷六月廿二日第四三/八七/M號法令、三月十三日第一七/八九/M號法令及三月廿七日第二三/八九/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土地工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0/2019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65/90/M號法令

    十一月十二日

    成立土地、工務運輸司之六月十六日第38/90/M號法令其中第三十條規定因執行該法令而引致的負擔由對工務運輸司及建設計劃協調司之一九九零年度撥款支付。

    鑑於有迫切需要令土地、工務運輸司具備其專有預算,而此預算應為現行預算(OGT90)的支出表中一個新的組織章別。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

    澳門護理總督按照《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一款之規定,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獨一條——於一九九零年度地區總預算(OGT90)的支出表內加入有關土地、工務運輸司之組織章別,編碼為三五——00。

    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一日通過

    著頒行

    護理總督 范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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