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13/90/M號法令

公報編號:

16/1990

刊登日期:

1990.4.16

版數:

1372

  • 在九○年本地區總預算開支表增加一關於司法事務司的新組織章節。
不生效 :
  • 第20/2019號法律 - 確定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公佈的若干法律及法令不生效。
  •  
    相關法規 :
  • 第41/83/M號法令 - 訂定有關本地區總預算及公共會計之編製及執行,管理及業務帳目之編製以及公共行政方面財政業務之稽查規則。
  • 第1/90/M號法令 - 關於設立司法事務司--撤銷八月廿五日、三月廿八日及八月十五日之第九三/八四/M號、第二三/八八/M號及第七五/八八/M號法令。
  •  
    相關類別 :
  • 財政局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0/2019號法律 確認為不生效

    第13/90/M號法令

    四月十六日

    一月十八日第1/90/M號法令設立司法事務司,並按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在核准該司本身之預算前,所有開支將在同一法例撤銷之機關預算撥款中支付。

    鑑於司法事務司急需其本身之預算,按照十一月二十一日第41/83/M號法令第十四條規定,該預算在現行之預算(OGT90)支出項目中應為新項目。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

    澳門總督按照《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一款之規定,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獨一條—— 在本地區一九九零經濟年度總預算(OGT90)之開支項目內增設關於司法事務司之新項目,其代號及分類如下:

    34-00—— 司法事務司
    34-01—— 司法辦事處
    34-02—— 一般權限法院
    34-03—— 刑事起訴法院
    34-04—— 平政院
    34-05—— 檢察官公署
    34-06—— 房屋登記局
    34-07—— 商業暨汽車登記局
    34-08—— 出生登記局
    34-09—— 婚姻暨死亡登記局
    34-11—— 立契官公署第一辦事處
    34-12—— 立契官公署第二辦事處
    34-13—— 立契官公署離島辦事處
    34-14—— 法律翻譯辦公室
    34-15—— 法律改革辦公室

    一九九零年四月六日通過

    著頒行

    總督 文禮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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