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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第75/GM/98號批示
總督根據五月十一日第18/98/M號法令附載的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章程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下令:
委任下列人士為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
- 何厚鏵;
- 何鴻燊;
- 賀定一;
- 馬有禮;
- 黎祖智;
- 林綺濤;
- Eduardo Jorge Armas Tavares da Silva.
命令公布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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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根據五月十一日第18/98/M號法令附載的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章程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下令:
委任下列人士為澳門發展與合作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
命令公布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於澳門總督辦公室
總督 韋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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