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98/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25

刊登日期:

2025.7.16

版數:

16-18

  • 委任警察總局局長助理。
相關法規 :
  • 第13/2021號法律 - 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
  • 第15/2009號法律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 第5/2009號行政法規 - 核准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保安部隊職程 - 警察總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8/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現行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條第二款(一)項及第三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一)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以及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二款(二)項、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二)項、第四十二條(二)項及第四十四條(一)項,結合第93/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治安警察局警務總長(編號103951)魏瑞斌為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主管情報分析中心,由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起,為期一年。

    二、被委任者獲賦予副警務總監的職能職位。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附件

    委任警務總長(編號103951)魏瑞斌為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一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及有需要填補空缺;
    — 警務總長(編號103951)魏瑞斌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一職。

    學歷:

    — 華南師範大學中文本科;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警務科學學士;
    — 澳門大學公共行政碩士;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七屆指揮及領導課程。

    專業簡歷:

    — 1995年5月至1998年9月,於治安警察廳出入境事務局工作;
    — 1998年9月至2003年3月,修讀警官培訓課程;
    — 2003年3月至2010年5月,於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外地勞工事務警司處工作;
    — 2010年5月至2016年1月,於警察總局情報分析中心工作,並擔任職務主管;
    — 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於治安警察局情報廳總務警司處工作,並擔任職務主管;
    —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入境事務處代處長;
    —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邊境檢查處代處長;
    — 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擔任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代廳長;
    —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擔任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代廳長;
    —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擔任治安警察局策劃行動廳代廳長;
    —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擔任治安警察局特警隊代指揮官;
    — 2023年1月至2023年5月,擔任治安警察局特警隊指揮官;
    — 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擔任治安警察局資源管理廳廳長;
    — 2025年4月7日至今,擔任治安警察局代副局長。

    法規:

    第99/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25

    刊登日期:

    2025.7.16

    版數:

    18-20

    • 委任警察總局局長助理。
    相關法規 :
  • 第13/2021號法律 - 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
  • 第15/2009號法律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 第5/2009號行政法規 - 核准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保安部隊職程 - 警察總局 - 消防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9/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現行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二條第二款(二)項及第三款,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一)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以及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二款(二)項、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二)項、第四十二條(二)項及第四十四條(一)項,結合第93/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編號403031)林俊生為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主管民防及協調中心,由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起,為期一年。

    二、被委任者獲賦予副消防總監的職能職位。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附件

    委任消防總長(編號403031)林俊生為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一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及有需要填補空缺;
    — 消防總長(編號403031)林俊生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警察總局局長助理一職。

    學歷:

    — 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
    — 工學學士(機械工程學系);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六屆指揮及領導課程。

    專業簡歷:

    — 2003年4月至2004年5月,進入消防局任職消防員,並在消防局海島行動廳工作;
    — 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就職副一等消防區長,並在消防局技術廳設施檢驗部工作;
    — 2010年1月至2013年2月,擔任消防局技術廳設施檢驗部職務主管;
    — 2012年7月,晉升一等消防區長;
    — 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擔任消防局海島行動廳氹仔行動站職務主管;
    — 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擔任消防局海島行動廳橫琴島行動站站主任;
    — 2014年3月至2016年2月,擔任消防局技術廳設施檢驗部職務主管;
    — 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擔任消防局技術廳設計圖分析部職務主管;
    —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以代任制度方式擔任消防局防火廳設計圖分析處處長;
    — 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以代任制度方式擔任消防局防火廳設施檢驗處處長;
    — 2018年1月,晉升副消防總長;
    — 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在消防局燃料安全廳執行副消防總長職務,其間曾以代任制度方式擔任消防局燃料安全廳廳長;
    — 2020年1月至2024年1月,在消防局防火廳執行副消防總長職務,其間曾以代任制度方式擔任消防局防火廳廳長;
    — 2023年12月,晉升消防總長;
    — 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擔任消防局代副局長;
    — 2024年5月16日至今,擔任消防局副局長。

    法規:

    第100/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9/2025

    刊登日期:

    2025.7.16

    版數:

    20-21

    • 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副校長。
    相關法規 :
  • 第13/2021號法律 - 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
  • 第15/2009號法律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
  • 第26/2009號行政法規 - 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
  • 第5/95/M號法令 - 修改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通則--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保安部隊職程 - 警察總局 - 消防局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00/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3/2021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三十條,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二)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以及一月三十日第5/95/M號法令第四條,並結合第93/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編號470921)林曉帆為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副校長,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六日起,為期一年。

    二、被委任者獲賦予副消防總監的職能職位。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者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

    保安司司長 黃少澤

    ———

    附件

    委任消防總長(編號470921)林曉帆為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副校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 職位出缺及有需要填補空缺;
    — 消防總長(編號470921)林曉帆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副校長一職。

    學歷:

    — 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六屆指揮及領導課程。

    專業簡歷:

    — 1992年12月至2000年8月,於消防局澳門行動廳工作;
    — 2000年8月至2005年3月,修讀消防官培訓課程;
    — 2005年3月至7月,於消防局澳門行動廳工作;
    — 2005年7月至10月,擔任消防局澳門行動廳中央行動站站主任助理;
    — 2005年10月至11月,擔任消防局澳門行動廳控制中心代主任;
    — 2005年11月至12月,擔任消防局澳門行動廳中央行動站站主任助理;
    — 2006年1月至7月,擔任消防局澳門行動廳黑沙環行動站站主任;
    — 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擔任消防局技術廳大型圖則科科長;
    — 2008年6月至2012年7月,擔任消防局技術廳設計圖分析部主任;
    — 2012年8月至2014年2月,擔任消防局技術廳設施檢驗部主管;
    — 2014年3月至2016年7月,擔任消防局服務處處長;
    —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擔任消防局研究及策劃廳代廳長;
    — 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擔任消防局海島行動廳代廳長;
    — 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擔任消防局澳門行動廳代廳長;
    — 2019年2月至2020年5月10日,擔任消防局消防學校校長;
    — 2020年5月11日至2025年2月4日,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研究及發展廳廳長;
    — 2025年2月5日至今,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代副校長。

    ———

    二零二五年七月七日於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曾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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