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68/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9/2025

刊登日期:

2025.5.7

版數:

14

  • 將多名衛生局人員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相關法規 :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 - 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第87/89/M號法令 - 核准澳門公職人員章程──若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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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公共行政及公務人員事務 -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 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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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8/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四)項、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第一款c項、第二款、第七款及第八款,以及第94/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衛生局人員黃宏耿、林宗亮、歐春鳳、徐家俊、湯國棟、劉惠瑩、吳慧雯及謝友德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下稱“協和澳門醫學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衛生局人員翁怡婷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起續期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止。

    三、第一款及第二款所指人員的每月報酬由協和澳門醫學中心訂定;其繼續為醫療福利及公積金制度作出的扣除,以原薪俸為計算基礎,屬僱主實體負擔的部分以及每月報酬由協和澳門醫學中心承擔。

    四、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

    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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