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68/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第五條第一款(四)項、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條第一款c項、第二款、第七款及第八款,以及第94/2024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衛生局人員黃宏耿、林宗亮、歐春鳳、徐家俊、湯國棟、劉惠瑩、吳慧雯及謝友德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下稱“協和澳門醫學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衛生局人員翁怡婷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擔任職務的臨時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起續期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止。

三、第一款及第二款所指人員的每月報酬由協和澳門醫學中心訂定;其繼續為醫療福利及公積金制度作出的扣除,以原薪俸為計算基礎,屬僱主實體負擔的部分以及每月報酬由協和澳門醫學中心承擔。

四、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柯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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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於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