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7/202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9/2023

刊登日期:

2023.5.10

版數:

6271-6272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務局局長。
相關法規 :
  • 第26/2015號行政法規 - 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 第18/202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法務局局長。
  •  
    相關類別 :
  • 法務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2023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二條第二款(一)項、第四條及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第七條及第九條,以及第26/2015號行政法規《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第三條第一款(一)項,結合第180/201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梁穎姸為法務局局長,自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起,為期一年。

    二、因本委任所產生的負擔,由法務局的預算承擔。

    三、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理由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

    行政法務司司長 張永春

    附件

    委任梁穎姸擔任法務局局長一職的理由如下:

    ——職位出缺;
    ——梁穎姸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法務局局長一職。

    學歷:

    ——澳門大學中文法學士;
    ——澳門理工學院中葡翻譯高等專科學位。

    專業簡歷:

    ——2005年進入公職;
    ——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保安部隊事務局行政文員;
    ——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勞工事務局技術輔導員;
    ——2008年5月至2013年7月,港務局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
    ——2013年7月至2016年8月,海事及水務局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
    ——2016年8月至今,法務局高級技術員(法律範疇);
    ——2017年4月至7月,法務局法規草擬二處代處長;
    ——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法務局法規草擬二處處長;
    ——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廳長;
    ——2021年7月至10月,法務局代副局長;
    ——2021年10月至今,法務局副局長;
    ——2023年4月至今,法務局代局長。

    ———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於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林智龍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
    Get Adobe Reader